指定专业 / 界别课程资助计划
由2015-16学年起,政府向修读选定范畴的指定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自资学士学位课程的符合资助资格的本地学生提供资助。
2027-28学年的资助额为最高每年港币46,780元(非实验室为本课程)及港币81,450元(实验室为本课程),适用于符合资格入读指定专业 / 界别课程资助计划(SSSDP)课程的本地新生及各级在读生。资助在相关课程的正常修业期内发放。
合资格课程
香港恒生大学于2027-28学年开办并已被纳入SSSDP的课程包括︰
实验室为本课程 :
非实验室为本课程 :
学生亦可浏览资助计划网页了解更多信息。
申请资格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于2025年7月31日公布修订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和资助申请资格,由2027-28学年开始,符合以下所有要求之本地申请人方可申请SSSDP课程下的获资助学位︰
- 目前未就读于「大学联招办法」所涵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
- 身份证明文件: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类别。
类别 | 必须持有的文件及相应条件 |
CATI-1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样本) |
CATI-2 |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入境权/居留权之证明文件(样本) |
CATI-3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样本) |
CATI-51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首次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必须未满18岁)(样本) + 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居港规定︰ 须符合紧接所修读课程开课首天前的两年期的居港规定,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a)申请人在计至所修读课程开课当年的5月31日为止的两年期内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教育局认可于本港开办正规课程的学校2就读,并于指定日期前完成入学;或 2027年度入学申请(过渡安排 – 居港规定为一年期) · 据上文(a)之居港规定及过渡安排,申请人在截至2027年5月31日(即所修读课程开课当年)为止的一年期内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教育局认可于香港开办正规课程的学校2就读,并于2026年9月15日或之前完成入学。 · 据上文(b)之居港规定及过渡安排: (b1) 申请人于该一年期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 (b2) 出入境纪录证明截止日期为该入学年度的5月31日。 (b3) 出入境纪录证明涵盖期间: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 2028年度入学申请(居港规定为两年期) · 据上文(a)之居港规定,申请人在计至所修读课程开课当年的5月31日为止的两年期内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教育局认可于本港开办正规课程的学校2就读,并于2026年9月15日或之前完成入学。 · 据上文(b)之居港规定: (b1)申请人于该两年期间,每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 (b2)出入境纪录证明截止日期为该入学年度的5月31日。 (b3)2028年入学出入境纪录证明涵盖期间: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i)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及 (ii)2027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 |
CATI-9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标签(样本) |
不符合第一类别(CATI)资格的本地申请人并不符合申请SSSDP资助计划学额的资格。
如对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居港规定或相关教育政策有任何查询,请联络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
电邮: | edbinfo@edb.gov.hk (致:高等教育分部) |
查询热线: | (852) 3509 7396 |
居港规定证明文件(适用于CATI-5申请人)
视乎申请人的个别情况,申请人可递交以下文件证明符合居港规定:
- 由申请人就读学校直接递交的就读证明;
-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直接寄送的出入境纪录证明;或
- 就读证明及出入境纪录证明的组合,而两类文件分别涵盖适用居港期的不同部分。
申请人必须按指示递交证明文件,以核实及确认是否符合居港规定。
拟以就读证明证明符合居港规定的申请人,应联络其就读学校。如就读证明用以涵盖某一学年,申请人必须:
- 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就读于教育局认可于本港开办正规课程的学校2;及
- 不迟于有关学年的9月15日获该校取录入学。
联招申请人︰大学联招处(JUPAS Office)会另行通知学校指定的递交安排。
非联招申请人︰请向就读学校申请把就读证明正本以密封邮递方式直接寄到教务处(香港新界沙田小沥源行善里香港恒生大学袁炳涛校园M座大楼4楼教务处「本科入学」),收件截止日期为有关年度的7月2日。
如有以下情况,申请人也可能须提供出入境纪录证明:
- 申请人属非在校申请人;
- 申请人在有关学年的9月15日后才获有关学校取录入学;或
- 一份或多份学校确认资料未能涵盖整个适用居港期。
申请程序
所有合资格的学生需于指定日期前(即缴交学费前)填写及递交线上声明书。
备注︰
- CATI-5申请人必须持有在2027年9月1日或以后仍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 以下为教育局提供的于本港开办正规课程的学校名单,由教育局不定期更新 :
(i)官立中学、资助中学及私立中学(日校) (不包括夜校和其他学校)
(ii)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iii)国际学校、私立独立学校及提供非本地课程的直资学校

